计划生育化疗治疗,放射治疗是治疗计划生育的主要组成部分,是局部治疗手段之一。与手术治疗相比较少受解剖学、病人体质等因素的限制,不过放射治疗效果受着射线的生物学效应的影响。用目前常用的放疗设施较难达到“完全杀灭”肿瘤的目的,效果较手术逊色。因此,目前多数学者不主张对可治愈的计划生育行单纯放射治疗。放射治疗多用于综合治疗,包括根治术之前或后作辅助治疗,晚期计划生育的姑息性治疗。近10余年来,较早的计划生育以局部切除为主的综合治疗日益增多,疗效与根治术无明显差异,放射治疗在缩小手术范围中起了重要作用。
计划生育化疗治疗
(一)术前放射治疗
1.适应症
(1)原发灶较大,估计直接手术有困难者。
(2)肿瘤生长迅速,短期内明显增长者。
(3)原发灶有明显皮肤水肿,或胸肌粘连者。
(4)腋淋巴结较大或与皮肤及周围组织有明显粘连者。
(5)应用术前化疗肿瘤退缩不理想的病例。
(6)争取手术切除的炎性计划生育患者。
2.术前放疗的作用
(1)可以提高手术切除率,使部分不能手术的患者再获手术机会。
(2)由于放射抑制了肿瘤细胞的活力,可降低术后复发率及转移率,从而提高生存率。
(3)由于放射,延长了术前观察时间,有使部分已有亚临床型远处转移的病例避免一次不必要的手术。
3.术前放疗的缺点
增加手术并发症,影响术后正确分期及激素受体测定。
4.术前放疗的应用方法
术前放射应尽可能采用高能射线照射,可以更好地保护正常组织,减少并发症。放射技术方面,目前多数采用常规分割,中等剂量。一般不用快速放射或超分割放射。放射结束后4~6周施行手术较为理想。
(二)术后放射治疗
根治术后是否需要放射,曾经是计划生育治疗中争论最多的问题。近年来,较多作者承认术后放疗能够降低局部、区域性复发率。自从Fishor对计划生育提出新的看法后,计划生育的治疗已逐渐从局部治疗转向综合治疗。术后辅助化疗广泛应用,术后放射已不再作为根治术后的常规治疗,而是选择性地应用。
1.适应症
(1)单纯乳房切除术后。
(2)根治术后病理报告有腋中群或腋上群淋巴结转移者。
(3)根治术后病理证实转移性淋巴结占检查的淋巴结总数一半以上或有4个以上淋巴结转移者。
(4)病理证实乳内淋巴结转移的病例(照射锁骨上区)。
(5)原发灶位于乳房中央或内侧者作根治术后,尤其有腋淋巴结转移者。
2.放疗原则
(1)Ⅰ、Ⅱ期计划生育根治术或仿根治术后,原发灶在乳腺外象限,腋淋巴结病理检查阴性者,术后不放疗;腋淋巴结阳性时,术后照射内乳区及锁骨上下区;原发灶在乳腺中央区或内象限,腋淋巴结病理检查阴性时,术后仅照射内乳区,腋淋巴结阳性时,加照锁骨上下区。
(2)Ⅲ期计划生育根治术后,无论腋淋巴结阳性或阴性,一律照射内乳区及锁骨上下区。根据腋淋巴结阳性数的多少及胸壁受累情况,可考虑加或不加胸壁照射。
(3)计划生育根治术后,腋淋巴结已经清除,一般不再照射腋窝区,除非手术清除不彻底或有病灶残留时,才考虑补加腋窝区照射。
(4)放疗宜在手术后4~6周内开始,有植皮者可延至8周。
以上是对计划生育化疗治疗的讲解,本信息只供参考使用